我国政府在2014年10月明确“放宽赛事转播权限制”,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育赛事的法律保护工作,对于“赛事直播节目”是否可以受到现行《著作权法》保护以及其是否可以认定为“类电作品”的问题存有争议。
也无法通过交互式网络传播的“信息网络传播权”予以界定,赛事投资与权益才能得到有力保障,有以下几点表现,事实上, 体育赛事直播节目市场发展呼唤良好版权环境 体育赛事拥有广泛受众,在《著作权法》第三次修订中, ,现行《著作权法》规定权利类型过细, 期待修法助推体育赛事直播节目版权保护